3月1日,市教育局举行《保山市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草案)》听证会。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代表、市司法部门代表、媒体代表、有关部门代表、学校教师代表、社会公众代表、学生家长代表以及旁听代表共50余人参加了此次听证会。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初中教育评价制度改革的意见》,从 2012年起取消全省统一的中考,逐步实行以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新机制。按此要求,为建立全市统一的初中教育评价制度,市教育局制订了《保山市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草案)》,并通过召开听证会向全社会征求对方案的修改意见。
听证会上,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就方案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说明。听证代表围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高中招生录取办法等一系列问题发表意见和看法。市教育局的相关决策发言人,对听证会代表提出的主要问题进行了详细地分析和解答,对听证代表所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收集和归纳。
通过听证,大家认为,《保山市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改变了以往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惟一依据的做法,能够较好地引领全市社会树立新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引导学校、家庭和社会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习负担和心理负担,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进而推进全市基础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
听证会后,市教育局将根据听证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方案进行一些相应的修改,使方案更贴近考生实际,服务于广大学生。
本次听证会的成功举行拉开了保山教育制度改革的序幕,保障了我市人民群众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力,是我市贯彻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又一项举措。(图/文:罗正林)
